深究法治本質 唐獎法治獎得主學術貢獻殊偉 (聯合新聞網)
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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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唐獎法治獎由國際知名法律哲學家約瑟夫•拉茲(Joseph Raz)所榮獲。拉茲教授出生於巴勒斯坦託管地(今以色列與巴勒斯坦領土),專長領域為法律、道德與政治哲學。拉茲曾任教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與英國牛津大學,長達近四十二年之久,現執教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與英國倫敦國王學院,是當代法律哲學家之翹楚、知識界一代巨擘,其不論在道德哲學或政治理論領域,皆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

拉茲對於法律概念的精細分析,深化世人對於法律本質、法律推理,以及法律、道德與自由相互關係之理解。他橫跨並專精於法律、道德及政治哲學,一字一句皆致力於法律哲學的批判思辯源流中。在法律哲學的浩瀚研究中,拉茲就像一位登山者,漫步在法律、政治與道德三座交錯且綿延的山巒間,嚴謹釐定各種思考的路徑,使人們能夠完整看見法律的真貌。


過去五十餘年,拉茲任教不倦且著作不輟,曾獲得「在分析法學、道德與政治哲學界極具敏銳度、獨創性及學術動能充沛的學者」的評價。其所撰寫的《法律的權威》(The Authority of Law)、《自由的道德》(The Morality of Freedom)、《實踐推理與規範》(Practical Reason and Norms)等十餘專著,皆為法理學上極具代表性的著作。他的法學論證更持續透過教學、演講、編輯之形式,跨越時空與各種觀點迥異的法學、哲學、政治學者和實務工作者無間斷地論辯、修正及相互補充。

他不僅承繼了法實證主義(legal positivism)之傳統,補充了分析法律哲學 (analytical jurisprudence)的不足處;其所多年陳述有關法律規範性(the normativity of law)及法律權威性質(the nature of legal authority)的論理、健筆亦勾勒出法律自主性及法學論理之評價本質。在其知名著作《自由的道德 》中,完整闡釋了拉茲針對法律的權威性之本質與範圍,堅持法律的存在與內容完全是透過社會事實所認定,而不訴諸於任何道德價值判斷;法律之制定乃是排除並取代道德考量的理由,以達到社會協調之目的。如此視角,不僅使法律與道德之間曖昧艱澀處益發清晰,更確立拉茲於法律哲學傳統難望項背的歷史地位。

79歲的拉茲(Joseph Raz),業餘時最愛攝影,而且專拍黑白照片,他的著作封面充滿他旅居各國拍攝的景點,將他的著作攤開,彷彿來到攝影展的現場。

雖然鑽研的是嚴肅的法律,但拉茲的愛好卻充滿著藝術與美學。

9月22日(六)08:30~09:20,拉茲將親臨台灣於福華國際文教會館發表演講─法治,報名網站:http://www2.tang-prize.org/signup/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