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及評選

唐獎評選委員會

唐獎獎項評選第一、二屆由唐獎教育基金會委託中央研究院辦理,第三屆由基金會成立專業獨立評選委員會。邀聘國際著名專家學者(含多名諾貝爾獎得主),組成四個獨立評選小組,由國際化、多元化、專業領域的評選委員會選出。評選作業採邀請推薦制模式,由評選委員會邀請世界具尊譽之個人或學術機構推薦候選人,從中遴選出對世界具貢獻與影響力的唐獎得主。

唐獎評選委員會

提名及評選作業期程

唐獎每2年一屆,每屆提名及評選工作依下述時程辦理:

第一年5月:寄發提名邀請函予具有提名資格之個人或機構。


第一年9月底:接受提名截止。


第一年10月至第二年5月:唐獎評選委員會依客觀評選標準,每獎選出至多三名候選人,並提交最終得獎人名單予董事會。

 

第二年6月18日-21日:依序公布永續發展、生技醫藥、漢學及法治獎之得獎人。


第二年9月:頒獎典禮及唐獎週系列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