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及評選
提名及評選作業期程

唐獎每2年一屆,每屆提名及評選工作依下述時程辦理:

第一年5月:寄發提名邀請函予具有提名資格之個人或機構。


第一年9月底:接受提名截止。


第一年10月至第二年5月:唐獎評選委員會依客觀評選標準,每獎選出至多三名候選人,並提交最終得獎人名單予董事會。

 

第二年6月18日-21日:依序公布永續發展、生技醫藥、漢學及法治獎之得獎人。


第二年9月:頒獎典禮及唐獎週系列活動。

評選委員會

唐獎獎項評選第一、二屆由唐獎教育基金會委託中央研究院辦理,第三屆由基金會成立專業獨立評選委員會。邀聘國際著名專家學者(含多名諾貝爾獎得主),由國際化、多元化、專業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四個獨立評選小組。提名作業採邀請推薦制模式,由評選委員會邀請世界具尊譽之個人或學術機構推薦候選人,從中遴選出對世界具貢獻與影響力的唐獎得主。

 

第七屆  2025 ~ 2026
總召集人 翁啟惠
美國斯克里普斯研究院化學系 講座教授
中央研究院 院士(前院長)
永續發展 評選委員會召集人 劉兆漢
中央研究院 院士(前副院長)
生技醫藥 評選委員會召集人 張文昌
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科學研究所 講座教授(前董事長)
中央研究院 院士
漢學 評選委員會召集人 王德威
哈佛大學東亞語言與文明系 講座教授
中央研究院 院士
法治 評選委員會召集人 葉俊榮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