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手段,全球減碳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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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人》2021年10月號

人類需要更積極有效的碳費制度,才能把溫室氣體造成的增溫限制在1.5℃以下。

 

撰文/謝易霖

插畫:余佩珊 SunShan Illustration

 

近年來全球暖化頻繁引發極端天氣事件,熱浪、強降水、乾旱、颱風等導致人類無數死傷與經濟損失。2015 年「巴黎氣候協定」中,各國決心把暖化限制在1.5℃,但今年8月跨政府氣候變遷小組(IPCC)發佈的第六次評估報告(AR6)指出,在溫室氣體排放量最理想的狀況下,2021~2040 年全球增溫仍非常可能高於1.5℃,最壞情況是2100 年非常可能達5.7℃。

 

科學家早在1980年代即確認氣候變遷與溫室氣體排放的關聯性,並強調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是減緩全球暖化的唯一途徑。其中漢森(James Hansen)在當時發現全球溫度變化超出自然範圍,推論並警告全球暖化可能造成強烈風暴與極端天氣;以及拉馬納森(Veerabhadran Ramanathan)指出做為冷媒或噴霧罐推進劑的氟氯碳化合物(CFC)亦為溫室氣體,CFC不僅影響大氣臭氧層,也像二氧化碳一樣衝擊氣候系統。他們兩人在2018 年獲得唐獎永續發展獎的肯定。

 

即使減碳協議持續不斷,全球碳排放仍不減反增,顯見人類需要更有效的新方案來解決問題,眾多科學家與經濟學家認為收取「碳費和碳紅利回饋」是有效且積極的策略,亦能兼顧環境、經濟與社會三面向的發展。這方案簡要來說,第一是對化石燃料及碳排商品的銷售收取費用並逐步提高,第二是把此收入以碳紅利的方式平均回饋給國民,第三是對沒有收取同等碳費的國家所進口的商品徵收邊境稅。未來,在生活中製造較少碳排的人,被收取的碳費也會較低,在碳紅利回饋下將提高其所得,促使社會邁向公平正義。

 

今年的聯合國氣候峰會COP 26 將在英國舉辦,而漢森在今年初致信英國首相強生(Boris Johnson),呼籲首相勇於為年輕世代和地球上所有生命承擔重任,積極領導「碳費和碳紅利回饋」。因為這措施更勝於能源創新或節能策略,確保COP 26 不流於形式。

 

歐盟在7月公佈了「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細則,要求海外業者比照歐盟境內實施的碳交易制度來負擔碳稅。CBAM最快在2023年施行,針對鋼鐵、鋁、水泥、肥料、電力等高碳排的產業課徵碳邊境稅,再逐步涵蓋更多產業。以全球貿易現況而論,若美國、加拿大、英國、澳洲、日本開始課徵碳邊境稅,因這些國家的影響力夠大,將迫使其他參與全球貿易的國家不得不調整碳稅政策,促使國內企業轉用低碳能源或採取減碳行動,維持該國產業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

 

今年世界地球日的全球領袖氣候峰會中,眾多國家領袖在視訊會議中承諾了2050 年各國淨零碳排放,這是「巴黎氣候協定」的減碳目標。儘管台灣未實質參與此峰會,但身為出口導向的國家,盡速訂定合乎國際主流的碳稅政策,勢在必行。目前公私部門已協力就「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提出各式修法草案,其一便是修訂碳稅政策並訂定合理碳價。碳排放量與人類活動高度相關,往後10~30 年我們不可能置身事外,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此刻不得不為!

 

 

【作者簡介】

謝易霖是台灣師範大學科學教育研究所碩士、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教學專業領域認證。現為高中物理教師,並在台師大環境教育研究所攻讀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