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川:希望諾貝爾獎得主能獲唐獎 (中央社)
20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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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獎文教基金會10/5表示,時值2017諾貝爾獎頒布,百餘年來,這項被全球視為至高榮耀的獎項,讚頌了多位科學文化巨擘;在台灣創設的唐獎獎勵永續發展、生技醫藥、漢學及法治四領域具有創新與貢獻者,在本質與意涵上有著顯著的互補性,希望諾貝爾獎得主,未來也有機會成為唐獎得獎人。

唐獎執行長陳振川表示,諾貝爾獎百年來是對人類進步有貢獻者所做的肯定,我們樂見這些成果時,唐獎成立的宗旨,亦以此為方向,雖然在獎項有互補性,希望這些得獎者,經過評選過程,未來也有機會得到唐獎。

有社會即有法律 (Ubi societas, ibi ius.),但「法治」(the rule of law)一詞,超越了以規則規範人類行為,提供安排生活可預測性的形式層次。現代意義的「法治」,要求規範必須有正當性;法,是為了實現正義。因此,唐獎提倡法律應兼顧正當程序與實體正義,為和平、人權、永續發展而奮鬥,以追求人類及自然之共同福祉為最高目標。

諾貝爾「和平獎」自1901年開始頒發,是反省人類歷史上的戰爭,發源於和平運動的啟發。唐獎「法治獎」也是獎勵促進和平的貢獻,包含實體價值、人權保障、永續發展,追求更廣的社會共生與自然共存的福祉。

二者的交錯,是這些目標的追求,皆以法治為手段,落實到制度與機制面的具體實踐。以2014年諾貝爾和平獎為例,兩位得主,印度的沙提雅提(Kailash Satyarthi)與巴基斯坦的馬拉拉(Malala Yousafzai),是以拯救貧童,確保兒童受教權獲獎。他們的故事,提醒人們注意世界許多角落受壓迫者的基本需求,也包括教育,深深具有啟發性。但單就這精彩的啟發,恐怕還不是唐獎法治獎考慮的對象:但若是法律工作者,在保障貧童受教權的領域,發展出解決資源匱乏,可長可久的制度,方能符合法治獎的初衷。

唐獎「生技醫藥獎」著重生物醫學或藥物研發,表彰對世人健康福祉的具體貢獻。這次諾貝爾「醫學獎」三位得主 -- 美國科學家霍爾(Jeffrey C. Hall)、羅斯巴希(Michael Rosbash )、楊恩(Michael W. Young)-- 以研究掌控晝夜規律的分子機制獲獎,他們的發現解釋了植物、動物和人類如何因應其生理時鐘,以利與地球自轉能同步並行,憑藉研究控制多數生物睡眠週期的內部生理時鐘,榮獲諾貝爾醫學獎。

諾貝爾「文學獎」表彰在文學領域具有理想傾向之最佳作品的創作者;唐獎「漢學獎」則獎助研究中國及其相關領域之學術貢獻,包括歷史、文字、語言、考古、文化、思想、哲學、宗教、民族、經學、文學、藝術等範疇,二者各有不同特色。

唐獎「永續發展獎」,探討人與環境的關係;「生技醫藥獎」,探討人類生理健康關係;「漢學獎」探討對人的關懷,也是人文的核心;「法治獎」則探討人與人共生、共榮的社會關係,遴選出對世界具有實質創新貢獻及影響力的成就者。

唐獎由尹衍梁博士於2012年創立,2014年首屆頒獎,每兩年頒獎乙次,得獎人不限種族國籍,以其獨創性及貢獻為評選標準,每個獎項最多由3名得獎人共享。並將於2018年六月18至21日連續4天,公布第三屆得主,9月21日在台北國父紀念館舉辦頒獎典禮。

(文/陳承功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