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學者:唐獎法治獎將引發人類生活變革
201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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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前院長李勃曼教授 (Lance Liebman) 和德國哥廷根大學前校長公法學史塔克名譽教授 (Christian Starck) 於4月30日接受唐獎教育基金會邀請,談對於唐獎法治獎的看法與期待。

史塔克教授表示,人類政治制度經歷多重演變,例如共產、集權國家、從君主立憲制轉變為建立憲法體制的政權等的過程,可以看到「民主、自由平等的投票權、人權、從殖民地邁向獨立等進程,對於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可以說明,法治的影響無所不在。」

李勃曼教授也表示,法治體系對於人類各個生活層面具有深遠影響,包含社會、經濟、政治等範疇。他舉經濟層面為例,「政府或國家若要鼓勵大眾投資、創業,就會需要一套公平的經濟體制,當爭議發生時,能夠提供至少八成至九成合理、公正的判決,而非僅袒護有人脈、靠關係者,所以法治與經濟的關係十分密切。」他接著說,「希望藉由唐獎的法治獎,喚起人們對於法制制度公平性的關注,將更有助於經濟的發展。」

陳振川執行長十分贊同李勃曼教授的觀點,接續說道:「唐獎基金會的創辦人尹博士是位有遠見的人,20年前捐助成立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2007年,再度捐助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學科建設經費。當時法律議題在中國大陸十分敏感,但尹先生向當局表示,若中國要與世界建立長遠商業關係,法治制度將扮演重要角色,中國經濟正在快速的成長,尹先生建議中肯,光華法學院於焉成立,這也是唐獎設有法治獎項的前因之一。」

史塔克教授與台灣法學界的淵源深厚,包括前司法院大法官許宗力、中研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員李建良等台灣公法學界的重要學者,都曾在其門下受教。史塔克教授提到1976年他首次訪台時,當時仍是威權統治,隨著時間演進,台灣的民主政治已有長足的進步,他表示「我指導過的台灣研究生如今在臺灣的學界、法界已產生影響力,我希望現在來自韓國、中國等各地的研究生,未來也能在自己的國家裡發揮影響力。」

李勃曼教授延續式塔克教授的觀點,提出唐獎法治獎的重要性,他表示當人們試圖讓政治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在眾人的管理下能夠進步,法治是其中十分重要的架構,但卻通常並非完美的制度,在不同的社會中也差異極大,例如東歐的共產國家,或者亞洲的韓國、臺灣、印尼所建立的法治社會皆不同。頒發法治獎並不會改變人類的生活,「但唐獎的重要性在於喚起當代人類對於法治概念的關注,當人們會開始關注法治的重要性、法治是如何運作,就會有更多的想法回饋,並帶動整個體系的進步。」

史塔克教授表示與諾貝爾獎相較,諾貝爾獎是針對19世紀人類所面臨的困境而產生的獎項,但當代人類已經開始注意生物學、基因工程等更複雜、對人類生活影響更大的領域,「唐獎的四大獎項領域對當代人類所面臨的困境也十分適切,未來將越形重要。」

李勃曼教授補充說明,諾貝爾獎中的經濟學獎,並非諾貝爾遺囑中所提到的五大獎勵領域之一,而是由瑞典銀行於1968增設,但經濟學獎成立後,引起了學術界廣泛的關注與重視,在成立後的數十年間,相關學系及研究有倍數成長的跡象,報紙上除了商業活動之外,也開始有討論經濟議題的文章,例如經濟衰退等,經濟學獎得主的發言也經常被引用;物理獎、化學獎得獎貢獻,每年都有與時俱進的內容,像是過去的登陸月球、近年的奈米科技等。所以他認為「唐獎的法治獎未來也將促進法治研究的多樣性,全世界的人們也會開始思索可以採取哪些措施來改造、加強法治系統,這樣全球的法治體系都會有所提升,人類的生活也才會更美好。」

李勃曼教授同時提到,唐獎是個國際性的獎項,決非只是為了榮耀對臺灣法界有貢獻的律師、法官人員,而是「去搜尋、評量全球當代中的個人或機構,誰將法治的觀念帶到某個區域、國家,建立良好的影響。」

陳振川執行長表示,兩位教授的交流確實道出了唐獎法治獎項的核心價值,也希望首屆得獎者能夠符合教授們心目中的標準,無論在過去或未來,持續引領人類邁向更臻至完美的公民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