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從壓迫到自由的啟示」Albie Sachs台中中興大學座談會內容
201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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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中研院法律所林子儀所長

Albie Sachs大法官、各位貴賓、各位女士先生,我非常榮幸能夠擔任這一場大師論壇的主持人。我們非常高興能夠在美麗的中興大學舉行這場論壇。

除了Sachs大法官以外,還有蘇永欽大法官,他目前擔任司法院副院長;陳長文博士,全台灣最大事務師事務所理律的負責人;Christian Starck,德國哥廷根大學教授;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高玉泉院長等。將在大法官演講之後進行精彩的對談。

Albie Sachs演講

昨天在台北,我身為南非憲法法院的前大法官,卻沒有帶給現場的觀眾正義。曼德拉先生身為南非總統,非常受到南非人民的愛戴,他說,我們身為南非的領導人對此感到非常高興。沒想到兩個月以後,憲法法庭卻駁回兩個曼德拉總統發布的行政命令,因為該行政命令與選舉有關,國會認為總統沒有權力干涉憲法法庭之權利。我自己在學法律時,其實感到人格分裂,我們在教室裡頭會學到很多華麗的詞藻與用語,但夜晚我參加貧民窟裡舉行的讀書會,對貧民窟的人來說,法律就是警察或警車,對他們於以懲罰與判刑。南非的法律給予他們非常多的限制,沒辦法讓他們好好行走與生活。我當了律師之後,才發現法律是用來保障百分之十五的白人,雖然我們有法律,但這並不是真正的法治。後來我被監禁,當時完全任由主管當局胡作非為,沒有任何理由,只要隨便用一個藉口就可以把人判刑與監禁。

曼德拉總統是我非常敬佩的一位領導人,但礙於身為憲法大法官,我必須否決曼德拉總統的行政命令,這段路是非常痛苦而漫長的。

南非既有的法律等於是為白人寫的,因為依據這些法律,只有白人能夠有特權,不論是昂貴的餐廳或是美麗的海灘,使用者皆為白人。從我們出生到死亡的階段,很多特權都是白人才能擁有的。我們應該活在一個有法律及法治的國度,事實上卻不是如此。後來我在英國流亡,英國是一個有法治的國度,我以為我可以學習到更多不同的思想,但卻更加的迷惘。十九世紀第一位奠定法治的 A. V. Dicey說:「法律是由一群人制定出來的,並非所有人共同的決策」,他認為假使一個受到不平等待遇的婦女在英國有投票權,那麼她會動搖英國的法治制度,間接影響英國在世界的地位。身為我原本敬重的大師,若有這樣的想法,也不禁讓人懷疑這他往後的主張是否仍是我原本堅信的法治。

我當初在南非處理過一個案例,有一個家庭本來被歸類為白人,但後來被鑑定他們是有色人種,他們被迫搬離居所、離開學校、放棄一切權利、改變生活方式,從此改變一家人的一生。南非這套制度是繼承英國的法律制度,我很懷疑,難道有錢有勢、有名利有地位,才能成為法律所要保障的人嗎?

我在莫三比克的時候,看到一些很痛心的現象。當時我的雙手健在,我在街上和一群很興奮的民眾一起喊口號:「我們要一起打破過去的種族主義!」

當時莫三比克並沒有法律制度,我們根據當地的習俗成立一個審判庭,沒想到討論過程中,莫三比克出現的自相殘殺的內戰。我們每次提到一個開放的社會時,事實上和我們在書上讀到的,完全不一樣。我所參與的這段過程,與所希望的全然不同。

我們原有的理想是能有一個法庭與監獄,能夠實際審判有罪的人,保障人身。我們是捍衛自由的組織,但組織內的人卻會刑求抓到的犯人,我當時很震驚,我希望能盡快制定一套做法與規則,來限制人們的行為準則,也不希望在訊問的過程中出現刑求。

假如有人想要用炸藥來從事破壞,這樣可以加以刑求嗎?
有人說不行,另外有一位士兵也呼應他的看法,我聽了非常感動。
不侵害他人的人性尊嚴,是我們的核心價值。


回到南非之後,我們準備撰寫新的憲法,同時,我想起一些非常美麗的詞藻,例如公義、自由與平等。我們應該要讓每個人都能獲得保障,不只是白人。在這個過程中,或許或有很多的辯論,現在我們要做不一樣的事,重新起草南非的憲法。

現在的南非,社會分裂的非常厲害,多數人持反對看法,認為新憲法一旦運行,勢必會讓有色人種趁勢崛起,造成暴動。但南非的治療勢必要透過制憲的過程,透過公平的基石、彼此尊重對方的看法,來達到自由解放。有些人民的生活處境非常糟糕,他們沒辦法有一個很好的居住環境,無水電可用,也非常多孩童因為疾病而死亡。不只是法治,我們還需要更多的東西來幫助南非,例如同性婚姻無法被認同、以及婦女的出入安全等等。我們在新的憲法裡,充分顯示我們對種種現象希望能改善的體現。這個憲法不只是非洲國民議會的產物而已,也是很多人的共同貢獻。

德國曾經做過一個錯誤決定,就是將決策權交給希特勒。這就是為什麼,國會不能將憲法命令權交由總統。雖然曼德拉當時的行政命令合理也合宜,但身為憲法大法官,我必須要駁回他的命令,這對整個南非的歷史來說,是非常寶貴的時刻。曼德拉自己也非常尊重司法決議,經過此次事件,他更受到敬重了,讓世界了解南非是多麼尊重憲法的國家。南非已是一個典範,為各國示範了憲法的真諦。

我認為,有哪些基本的原則,能讓法治從壓迫到自由?

就我們當代的價值而言,A. V. Dicey可能是一個男性沙豬、帝國主義者,但在公共領域與人性光輝之中,他所倡議的概念,在各地各界發展出其生命力。民主公平正義在一個公開當代的社會裡很重要,但光有法治是不夠的。法治精神應該要被放大,才能凸顯其意義。

南非憲法裡包含的還有許多,像是人性尊嚴、平等與人權自由,不得有種族歧視及性別歧視。另外選舉方面也制定了普選、定期選舉及多黨派選舉制度。

法治應超越傳統的限制,舉例來說,沒有審判就監禁,是不正確的程序。每一個人到法庭來,都是平等的。但是光是這樣的條款,並無法保護受虐婦女或同性戀遭歧視者,也無法提供社會邊緣人應有的權利,若不超越法治的界線,我們永遠都無法實行真正的法治。

社會經濟權力就跟政治權力一樣重要,因為戰爭的關係,自由和麵包被分開來談論,甚至被忽視,但事實上,兩者應該一樣重要。法律需要保護所有人,也應該用所有人都看得懂的語言來寫,南非憲法的特色Ubuntu是「我是人,因為你是人;你是人,因為我是人」,沒有人可以離群索居,人跟人之間都有連結。另外,我們也認為「參與」這件事跟法治有很重要的關係。

我的一位大法官同事提到,所謂正式的參與民主和積極的參與民主,是不一樣的。每一位國會議員應該深入民眾的生活,而非只在高聳的國會殿堂裡頭,而人民也不應該只在四年一次的投票活動中走出家門、投票,參與偶爾的民主,真正的民主是要人人無時無刻的參與。

我們處理過各式各樣的案例,我自己在憲法法院當了十五年的法官,時間好像永遠不夠用,我也從中看見法治的潛力。從懷疑到實踐,我看到了法治如何保護所有人。我也非常高興,能夠從懷疑、摸索、立法到實踐,最後得到這個唐獎法治獎的殊榮,我感到相當榮幸。

與Christian Starck對談

我們怎麼樣讓政府遵循法治?

法治是由政府機關制定出來,過去,歐洲國家認為主權國家負責制定法律,法國在1789年所制定的法律當中,特別提到要透過法治保障民眾權利。但一開始,他們只是把它當作一種哲學理念,後來陸續在法國與德國都有人權法案,但並不正式。我們都清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二次大戰之前仍有很多獨裁政府,大戰後我們意識到不能再讓這些政府為所欲為。因此,憲法創始人提到:「憲法應該凌駕於各種法律之上,並得到捍衛。」美國最高法院負責判決是否違憲,在美國最高法院判決中,我們時常看到憲法凌駕於所有法律之上,透過這些判決,我們一再確認憲法就是根本大法。

所謂的憲法審查,一開始可以追溯到奧地利,他們最早出現此觀念。在德國,我們現在也有憲法法庭,根據各政府制定的政策,審查是否違憲,憲法法庭所作的審查,就是實施憲法主義很重要的過程。

我們知道台灣現在是中華民國,也知道原本1970年代的共產國家不斷在轉型。

南非的憲法法庭成立後,也陸續發揮了它的影響力。憲法是為了保障人權和法治,若只有一般的法庭是不夠的,我們看到南非所草擬的新憲法,被很多國家認為是一個表率。憲法是為了保障基本人權、奠定法治基礎,所以除了一般法庭排解糾紛之外,更需要憲法法庭來審查這些一般法庭的判決是否合理。

在1995年8月份,當時南非憲法法庭剛成立,我有機會跟十一位大法官見面、交換意見。在南非憲法第二章提到,每個人都有天賦的人權。各級法院執行法律時,都必須透過憲法解釋才能做出正確判決,當然,政府機關必須透過權力來執行被交付的任務,憲法是至高無上的法律。

與陳長文律師 對談

各位貴賓下午好,剛才我可以說是全神貫注地在聆聽演講,老實說,我其實並沒有百分百專心,原因是,這席話,我昨天已在活動中聽過,且在先前也已拜讀過大作。這禮拜密集的接觸,讓我對Albie Sachs大法官有很多的認識,在他方才的演講中,我不斷思考自己想說些什麼。在唐獎基金會中,我寫了非常多的文章,因為本身學法,也是律師跟法學教授,在我的文章裡有文章也與Albie Sachs大法官有關。Albie Sachs的作品《斷臂上的花朵》,非常推薦大家去看。

當我們確定法治獎得獎人是Albie Sachs大法官之後,當時,我感到熱淚盈眶,我知道他一生奮鬥的過程,不論是早年的經歷或是擔任大法官的經歷,都令人感動與充滿正面能量。唐獎是尹衍樑先生創辦的,法治獎是特地加入的,與永續發展、漢學、生技醫藥一樣重要。若沒有法治,其他三項根本無法得以延續。

我們都很清楚,台灣從1950年至此,走了很長的一段路。我們現在有民主也有法治,但仍不夠完善圓滿。法律人在台灣的現況是什麼呢?我們有能力啟發別人啊?是否有法律的直覺、熱情、智慧與同理心?我想拋磚引玉,讓大家一起來提問或發想。

與司法院蘇永欽副院長 對談

昨天早上,Albie Sachs大法官到司法院來拜訪,我們有非常棒的一場交流,我很榮幸能擔任講座的與談人。我知道大家都相當肯定唐獎法治獎的得獎人,也很開心法治是其中一個獎項。有一些中國古代的哲學家提到三不朽:大部分的人最後終將化為塵土,三種不朽而能成為歷史的,就是立德、立功、立言之人。Albie Sachs大法官就是那麼一個充分展現三個不朽精神的人。他豎立了非常棒的典範,後人難望其項背。

早上,Albie Sachs向我們解說了南非憲法的意義,都使我們如沐春風,而在此我們也了解法治其實是非常平易近人、和解共生的。

我自己內心有兩件事常常是相互矛盾的,民主是要服從多數決,但少數人的聲音不是應該也被重視嗎?在社會中種種問題,哪些應該由大法官來決定與處理,例如死刑?憲法要如何取決人性來判定是否應該執行死刑?1995年,對南非來說是一個新的開始,南非的黑人和少數白人共同覺得時候到了,該做一個重要的決定,就是廢除死刑。德國也趁此機會,將「廢除死刑」加入司法之中。而台灣目前沒有任何一個政黨,有勇氣反對執行死刑,目前的最高法院也無法做出任何決定,那麼是誰有權決定呢?

與中興大學高玉泉院長 對談

英國哲學家曾說過,「我們講話一定會被誤解」,我們講出來的話不管是什麼樣子,總會被錯誤解讀,但我也要盡可能將話說得清楚。

南非透過法律,將怨恨化成愛,這讓我們覺得非常感動。 我想請問,所謂包容的弔詭、包容的矛盾,Albie Sachs有何見解?在過去的台灣,我們經過許許多多的轉型,有各種不同文化,也有過很棒的領導人。我們的法律制度如何對市場友善?

問題

方才與談人總共提出三個問題,想跟Albie Sachs法官請益:

憲法要如何取決人性來判定是否應該執行死刑?台灣目前沒有任何一個政黨,有勇氣反對執行死刑,目前的最高法院也無法做出任何決定,那麼是誰有權決定呢?

所謂包容的弔詭、包容的矛盾,Albie Sachs有何見解?

我們的法律制度如何對市場友善?

我們也整理出現場聽眾主要的三類問題如下:

有關憲法法庭
是不是每個國家都必須成立憲法法庭?

台灣跟南非都有共同點,我們曾經很長一段時間在專政政權裡,請問是否能分享南非民主化後司法改革的經驗?

有關社會經濟權,以及政府的積極作為義務
法治在改善貧富差距的議題上,能有什麼樣的影響力?

人民是否得依據憲法上基本權利的保障,例如生命權及社會經濟權利,請求政府在某些議題上,例如接近使用某些醫療或藥品資源,負擔積極的作為義務?

憲政主義
有很多不同的南非人共同參與起草憲法,若一部憲法的作成,缺乏大多數當代人民的參與,有什麼補救的措施?

公民不服從運動的界線在哪裡?什麼時候應該執行法律,什麼時候應該對抗惡法?

Albie Sachs

判決死刑這件事,是因為我們不知如何處理棘手的問題,但我們又感到憤怒,只好執行死刑。有位法官說過,面對所謂的權益,民意代表什麼決定,但民意也不該代表法庭,那並不是法治。法院存在的目的在於保護社會當中最弱勢的人,這不僅是基於同理心。我們的憲法代表新的典範移轉,希望切割過去那個壓迫的社會,不期待所有政治人物都同意這項看法。台灣法院應該要做的事情,我們身為憲法法院,應尊重人性尊嚴,國會應受邀參與討論是否應執行死刑這項重要議題。

關於包容的弔詭,我們不使用「復仇」這個字,這是國會可以做的決定,我們並不會介入。若在真相委員會裡,一個窮凶惡極的犯人願意解釋過去罪刑、讓我們真正了解真相,是有機會獲得特赦的。我們何其幸運,有這樣的機會可以使得國家在更進步之前,了解犯罪的動機與真相。雖然我們無法改變其他國家的法規,但我們很榮幸能有機會保障每個人的人權。
有位醫師提供納米比亞人吃了會癱瘓的藥品,我們審理後,無法判他陰謀或叛國罪,他即使犯下滔天大罪,還是受到法律保護。我們無法用非常有利的手段來包容社會,但也不能破壞這個社會最根本的知理。

我會把我們人權法案的內容發給大家,其實憲法並未說明我們該實行什麼樣的政治制度,這是人民共同決定的。不過在南非的憲法裡,我們不偏向任何政治制度 ,而是交由人民來決定,國家參與市場的程度,應交由時事來變化,就像亞洲四小龍在政府領導下有很棒的經濟奇蹟,但在發展至一定程度時,政府就應退下,避免讓市場發展受限。

我們徹底改變了國會和行政體系,但我們沒辦法革新司法體制的工作人員,因為不希望公司和人員受到迫害,因而才產生的憲法法庭。透過憲法法庭,我們其實是借用法官的智慧,我們藉此了解不公義的地方,希望能夠打造一番新的氣象。也希望透過研討會和工作法來找到新的方向,而不是只參考南非過去經驗或其他國家經驗,而是希望透過現行經歷來促使進步。
在我們的憲法法庭中,沒有所謂的階級之分,首席大法官往往是最後發言的人,因為會聽取每位法官的看法。在1994年,草擬新的憲法之後,男女、黑人白人擔任法官的偏差比例已有所進步,雖然仍有不足,讓希望有朝一日能讓比例平衡,並更了解憲法的願景。我很好奇,再過幾年,這些法官是否仍會延續我的決定?但,對於這些法庭來說,憲法法庭不再只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最高單位,也是幫助一般法庭進行判決的最佳輔助。

政府為貧窮人民打造了房屋、水電,情況有所改善,但仍無法縮短貧富差距,窮人其實仍在等待獲得更好的生活機會。民間普遍存在著貪污的現象,這是不應該的。每個人應該要有平等的生活與權益,例如說洗腎的費用非常高,哪些人可以得到洗腎的服務呢?我們應該要有配給的制度,因為資源是有限的。

我們希望在新憲法所成立的第一屆國會,每個族群都有其代表人在國會裡,能深耕民族,不只要會堆砌華麗詞藻,要能說大家都懂的語言,更不只是為政黨發聲。我們知道許多人會持相反意見,也擔心我們提出想法後,反對聲浪會透過媒體來攻擊。但我們仍希望說出我們真正的想法。

剩餘的時間,我想用來回來公民不服從這個問題。
南非種族隔離時代的例子,明顯是反抗惡法的情形,國家的人民,可能因為未隨身攜帶證件而有被抓走的可能,他們未受到民主法治的保護。
但在其他仍存在以民主程序改變制度的可能時,則不應輕易地訴諸公民不服從。在這樣的意義下,民主機制是否已經失靈;人民是否有權訴諸公民不服從,我想,這是台灣社會必須要自己決定的。

主持人中研院法律所林子儀所長

危急之秋,若有人願意站起來、挺身而出,對我們來說是非常幸運的。
因為這樣的人能啟發我們相互尊重,把每一個人視為平等的對待,共同尋找問題,創造美好的未來、彰顯人性光輝,Albie Sachs就是這樣一個寶貴的鬥士。他不僅是南非的資產,也是世界的寶貴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