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獎得主
約瑟夫.拉茲
2018

2018年唐獎法治獎,由國際知名法律哲學家、現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理學湯瑪士M.麥塞歐西講座教授約瑟夫.拉茲(Joseph Raz)所榮獲,以表彰他對法治具開創性之貢獻,並肯認他深化吾人對於法律本質、法律推理、以及法律、道德與自由相互關係之理解。

 

拉茲教授出生於巴勒斯坦託管地 (今以色列與巴勒斯坦領土),專長領域為法律、道德與政治哲學,曾任教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與英國牛津大學,長達近四十二年之久,現執教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與英國倫敦國王學院,是當代法律哲學家之翹楚、知識界一代巨擘,其不論在道德哲學或政治理論領域,皆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

 

拉茲對於法律概念的精細分析,深化世人對於法律本質、法律推理,以及法律、道德與自由相互關係之理解。他橫跨並專精於法律、道德及政治哲學,一字一句皆致力於法律哲學的批判思辯源流中。在法律哲學的浩瀚研究中,拉茲就像一位登山者,漫步在法律、政治與道德三座交錯且綿延的山巒間,嚴謹釐定各種思考的路徑,使人們能夠完整看見法律的真貌。

 

過去五十餘年,拉茲任教不倦且著作不輟,曾獲得「在分析法學、道德與政治哲學界極具敏銳度、獨創性及學術動能充沛的學者」的評價。其所撰寫的《法律的權威》(The Authority of Law)、《自由的道德》(The Morality of Freedom)、《實踐推理與規範》(Practical Reason and Norms)等十餘專著,皆為法理學上極具代表性的著作。他的法學論證更持續透過教學、演講、編輯之形式,跨越時空與各種觀點迥異的法學、哲學、政治學者和實務工作者無間斷地論辯、修正及相互補充。

 

他不僅承繼了法實證主義(legal positivism)之傳統,補充了分析法律哲學(analytical jurisprudence)的不足處;其所多年陳述有關法律規範性(the normativity of law)及法律權威性質(the nature of legal authority)的論理、健筆亦勾勒出法律自主性及法學論理之評價本質。在其知名著作《自由的道德》中,完整闡釋了拉茲針對法律的權威性之本質與範圍,堅持法律的存在與內容完全是透過社會事實所認定,而不訴諸於任何道德價值判斷;法律之制定乃是排除並取代道德考量的理由,以達到社會協調之目的。如此視角,不僅使法律與道德之間曖昧艱澀處益發清晰,更確立拉茲於法律哲學傳統難望項背的歷史地位。

 

舉凡當代洶湧不絕的學術主題,從法治、法定權利、法律哲學方法論、過失與責任、實踐合理性、基本價值理論、至人權與主權以及民主的相關論述,這些環環相扣又相互辯證批判的研究,皆可在拉茲的著作中找到立論基礎與詮釋辯證。因此,拉茲在法律、道德及政治哲學研究的跨世紀傳承與發揚之不可或缺性,自不待言。

20150501 奧比薩克思在建中演講